第一百零四章:故意(1/1)

表妹今天真是太奇怪了,避嫌疑似乎也不用连个招呼都不打吧?蒋经有些为难的向沈千山的方向看了一眼,却见他大步向这边走过来,一时间,蒋经险些以为对方是要来杀自己的,因为……那股杀气真是太强烈了。

“六姑娘。”

沈千山拦在两人面前,面色阴沉,目光复杂的看着宁纤碧:别的女孩子在花期节出来时,穿着最华丽的衣裳,就连斗笠也是要挖空心思做的漂亮贵气,或是镶嵌着明珠,或是镶嵌金银,用的各种纱料更是争奇斗艳多彩多姿。

只有身前这个女孩子,身上穿着的是一袭再朴素不过的浅湖蓝缎子比甲,配着月白色的百褶裙,就连那顶斗笠,也是市面上最常见的,平平无奇,没有任何装饰。

她就如同是一株盛放在百花园中的白牡丹,明明没有热烈的颜色,却是素淡中透出一股子出尘的风韵和优雅,傲然挺立艳冠群芳。

淡极始知花更艳。

沈千山的脑海中,不自禁便跳出这句诗。当然,宁纤碧其实远没有他说的那样好,但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这种情况的确是普遍存在的,要不然都说陷在爱情中的男女是没有智商可言的呢。

不过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沈千山却很显然没有因为爱情就抛弃掉他的智商,他带着敌意看了蒋经一眼,然后目光挪回到宁纤碧身上,就带了一丝暧昧不明的情意。

蒋经毕竟是走南闯北见识过了的人,虽然也只是个少年,然而天生的敏锐还是让他察觉到沈千山对宁纤碧的情意。幸亏他从来都是稳重的,要不然,这个认知一定会让他当场失态。

“原来是三公子。”

老实说,宁纤碧真没想到沈千山敢在大街上就拦在自己和表哥的面前,她以为这个混蛋是那种非常自负,非常要面子的人,肯定不敢冒着被自己打脸的危险做出任何举动,但事实证明,她确实低估沈千山了。

“六姑娘就这样对沈某视而不见,真是让沈某伤心,敢问一句,可是沈某得罪了姑娘?”沈千山咄咄逼人的问。

宁纤碧的眉头在斗笠面纱下挑了挑,心想这还真是个难缠的混蛋。语气却是没有一丝烟火气,淡然道:“三公子言重了,民女戴着面纱,只能勉强看清路径,实在无力去注意道路两旁的人。”

沈千山深深吸了一口气,正要再开口,就听宁纤碧笑道:“公子可否将路让开?民女还要和表哥去酒楼用饭,天近晌午,今日又是花期节,若是去晚了,只怕没有座位呢。”

难道先发制人就可以轻易摆脱我吗?还是太天真了。沈千山心中冷冷的笑,淡淡道:“无妨,正好沈某也要去祭五脏庙,既如此,正好一路,别的不敢说,酒楼若是客满,我要一个雅间的本事还是有的。”

真特么的嚣张加无赖。

宁纤碧心中恶狠狠骂着,可是对这样嚣张无赖的沈千山,她却也没有办法。眼看着身旁的表哥已经急了,这个老好人,肯定是怕自己得罪面前的混蛋,却不知自己就是要得罪他,最好得罪的老死不相往来。

正忖度着要怎么拒绝沈千山,就听远处忽然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千山,你怎么会在这里?”

宁纤碧松了口气,能叫出“千山”这种字眼的,一定是沈千山的熟人,说不定就是那些皇亲国戚,不然的话,虽然他不是亲王府世子,别人也都要恭恭敬敬叫一声“三公子”的。

沈千山挺立如标枪的肩膀也微微垮了下来,他也没想到竟能在这里遇到熟人,还是那种不能不理会的熟人。

惊喜叫着沈千山名字的人来到他面前,温文尔雅的一个男子,看了蒋经两眼,便转过头好奇道:“是千山的朋友么?正好我在前面风雅楼已经定了雅间,一起过去吧。”

“不打扰了,我们也在别处订了位子。”在这个人的面前,宁纤碧毫不犹豫的撒了谎,她知道,沈千山是一定不会在这人面前揭穿自己的,他不可能当着这个男人的面让自己下不来台。

危机就这样解除了,眼看沈千山不甘心的和那个男子越走越远,蒋经的心不但没放下来,反而慢慢提起,似乎就在嗓子眼儿那里悬着,怎么也落不下来。

“那个……和三公子好像很熟的少年是谁啊?看着斯文俊秀的一个人,可只是站在那里,我就觉着自己似乎都喘不上气了。”

蒋经思考良久,还是不好意思直接把疑问问出口,只好旁敲侧击。

宁纤碧当然认识那个少年,那便是当今的太子殿下,只是日后的前途究竟会如何,实在难以预料。连睿亲王府都被抄家,可以知道皇帝应该是下定决心废太子,所以才要把他这一脉的最大势力连根拔除吧?

“表哥,不用小心翼翼问了,我告诉你,就如同你看到的这样,我和三公子,最好的结局就是桥归桥路归路,我一点也不想和他有什么纠缠。”

宁纤碧的爽快让蒋经的额头上出了一层薄汗,总觉得和表妹讨论这样的问题是非常无礼的。但他确实有些疑惑:无论怎么说,沈千山都是难得的良配,谁不知道他是京城第一美男子,女孩子们睡梦中那个完美的情人?怎么表妹却对那个如太阳般出色的少年不屑一顾呢?

“就算不喜欢,但这样也实在有些伤人,幸亏沈公子不是小气的,不然岂不是要记恨你?和他结仇,实在不是明智之举。”蒋经摇摇头,到底还是忍住了询问的冲动,而只是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他不是小气的?宁纤碧在心中冷笑一声:也许吧,沈千山对朋友的确是仗义又大度。只不过,自己很小气,小气到即使重活一世,面前的沈千山和上一世里的根本不一样了,她也仍然恨对方入骨。

“嗯,表哥放心,我有分寸的。”

宁纤碧淡然敷衍了蒋经一句,见表妹不愿意谈,蒋经也知道这个话题实在是有些难为情,于是便聪明的将话题转移到立秋之后便要开张的药铺上。

“六味地黄丸如今已经打响了名气,听说别的药铺也已经有卖的了,百草阁看来不能只依靠卖这一样药维系,必然还要做些别的药。”

宁纤碧笑道:“这是自然,不过六味地黄丸如今很出名吗?怎么我都不知道?表哥是听谁说的?”

蒋经笑道:“这药你想来做了不少,听说京城权贵家都有人用呢,还有什么比这些权贵的活招牌更好用?所以这味药如今算是名声大噪,只可惜用料简单,其他药铺只稍微研究了一下,就知道成分,也都做了出来,唉!倒把你苦心经营出的这一点优势弄没了。”

宁纤碧当初做了这个药送给姜老太君,经由老太太的口,让许多人都知道了,就有不少和宁家有交情的公侯府第来讨要,因为制作简单,宁纤碧的确是做了不少送人,却没想到无心之下,竟然把这味药的名气给打响了。

“没关系,等百草阁的六味地黄丸上架后,人们买回去比对一下,自然就知道孰优孰劣了。”宁纤碧很有自信的笑道:“表哥是商场中人,想来也应该明白,好东西就是要做出品牌来。”

蒋经诧异的看了宁纤碧一眼,笑道:“我从前竟然小瞧了妹妹,没想到你对经商竟也如此了解。商家讲究诚信,很多人为了一个‘诚’字,有时候宁可倾家荡产来保住这信誉。若是将来能够翻身,收获会远远大于当初的付出,这种情况下,一个诚信的品牌,是千金都难买的,只可惜,并没有太多人懂这个道理。”

宁纤碧知道这个时代的品牌意识极差,不但百姓们没有意识到,就连大多数商人也意识不到。只有蒋经这种出身富商之家,又有兴趣经商的人才,才会隐隐约约明白品牌的重要性。想到这里,她的笑容忍不住又扩大几分:很好,就让她将百草阁这个品牌,宣扬到天下皆知吧。

这一次出府收获极丰,以至于宁纤碧连着几天都是心情奇好。听宁彻宣说,沈千山这也是好几天没有过府来了,如果说上一次他连着几天没过来是因为军机参赞的事,那么这一次,应该便是对自己死心,或者觉得下不来台,所以不肯过来,这真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

日子一天天过去,眼看着姜老太君的六十六岁寿辰就要到了。府里的女孩子们这几日也没有上族学,都在精心为祖母准备着寿诞的礼物,只有宁纤碧因为要别出心裁,这还远远不到准备的时候,所以算是府里难得清闲的人。

平日里无事,宁纤碧很少在屋里,都是在百草阁中研究新药,那间药铺的匾额已经做好了,各种药材也大致准备的差不多,如今宁德荣也在杏林苑中忙着炼制各种成药。宁纤碧除了在后院百草阁做六味地黄丸之外,就是忙着配另一味“乌鸡白凤丸。”

这个药并不好配,这个时代虽然有乌鸡,但是极少,据说大多都是在南方那边养着,北方人因为乌鸡全身乌皮,自觉这种鸡污秽不堪,因此不敢食用。宁纤碧还是央求了蒋经,不知道他是哪里的渠道,让人自岭南那边带回来几只乌鸡,如今就养在百草阁的后院中。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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